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局开通了“专利业务办理系统”,自2023年1月11日起,创新主体必须通过“专利业务办理系统”自主完成专利费减备案,而不能由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。
以下为本所对专利费减备案操作流程进行的图文说明,希望对大家后续自行办理费减备案有所帮助。
一、前期准备
(一)明确费减对象
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收费:
①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(年6万)的个人;
②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;
③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非营利性科研机构。
(二)明确费减项目
①申请费(不包括公布印刷费、申请附加费);
②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;
③年费(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);
④复审费。
※如果是一个申请人可减缴85%;如果是两个及以上申请人,可减缴70%。
(三)准备专利费减材料
1、企业:
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盖章)
②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是指上年度企业财务年报中的A类表)及其封皮(盖章);
※其中:盖章是指盖企业公章(不需要盖税务局的章);在汇算清缴期内,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。
※新成立企业提供企业情况说明(加盖公章)
2、个人:
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签字)
②有固定工作的提交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;无固定工作提交行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。
二、具体操作
第一步:输入网址https://cponline.cnipa.gov.cn/,进行登录。
如没有账号的,请点击【立即注册】。
第二步:登录完成后进入系统,选择【专利事务服务】–【费减备案】。
第三步:选择【费减备案请求】–【业务办理】
第四步:填写相关信息(以个人为例):所有带*必填项填写完成后,点击【下一步】
第五步:点击【专利收费减缴证明文件】上传相关证明文件,点击【提交】,等待审核。
(本文转载自汉之光华,原文链接:http://www.iprtop.com/news/info_363.html)